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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世纪的鞭刑》纪录片解说素材全1集
历史解说素材《中世纪油画里的历史:中世纪的鞭刑》从中世纪早期到18世纪,英国和欧洲使用公开的鞭笞来惩罚轻罪行为。已定罪的犯人一般被绑在或铐在一根被血染成了鲜红色的鞭刑柱(Whipping Post)上,这样可以确保他们在行刑过程中难以逃脱。
1530年英国颁布了《反流民法案》(The Act Against Vagrants),界定出流民这一特定的群体。暴躁的国王亨利八世认为很有必要对他们定期进行严厉的鞭笞。为了惩罚这些流民(一种笼统的称谓,一般指吉普赛人、在城镇之间毫无目的地游荡的流浪汉,还有其他拒绝工作的人),一般的公开鞭刑会添加一些花样。犯人双手被绑着,并用一根长绳子系在一辆马车后面;在车子穿街过巷的同时鞭打受害人赤裸的脊背。行进中鞭打持续不停,鲜血沿着受害人的背和腿流下来,在路上留下斑斑血迹。
通常情况下,鞭笞只是一种更重、更复杂的刑罚的附加刑,也可能是在公开示众的时候进行,有时,把醋或盐抹在伤口上,以加剧痛苦——这种痛苦,丝毫不亚于鞭笞本身,同时醋和盐也能防止伤口感染。最轻微的罪过会遭到轻皮鞭殴打,这是一根简单的扁平鞭子,它能够造成剧烈的疼痛并留下条条鞭痕,肉体伤害在短时间内非常严重。 |